气恼地抢过林挚的工具,把一只木质托盘往他手里一塞,吩咐道:“这两杯长岛冰茶送到666包厢,快去快回!”
林挚感激地“哎”了一声。
Larry是个好人,虽然嘴巴有点厉害,但是经常接济林挚方便面,看他没钱交房租,还介绍他道自己工作的酒吧兼职。林挚心里默默地给 Larry 发了张好人卡,然后转眼就看见好人Larry嫌弃地把他的心血推到了吧台的角落里。
林挚:“……”
这会儿刚过午夜,夜猫子们的夜生活刚刚进行到一个小高、潮。“夜色”作为 B 城著名的销金窟之一,自是衣香鬓影、纸醉金迷。这里灯光陆离,声色激荡,林挚小心地护着托盘,溜墙边躲着人群。结果一不留神,没躲过一只莹白纤长的手,从他的托盘上端走了一杯酒。
林挚忙道:“先生,这不是……”
拒绝的话戛然而止。那只手的主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扣子严谨地一路扣到喉结下方,一对熠熠生光的领夹丝毫不能喧宾夺主,它的主人无疑才是更加耀眼的存在。
那一刻,林挚的灵魂仿佛都在为之震颤。
男人面前已经摆了三只空杯子,面上才稍稍染了一丝酡红,端的是活色生香。他似乎有点醉了,一双桃花眼盈着若有似无的水雾,瞳孔的焦距仿佛放在了林挚身上,又好像没有。
只见他偏偏头,似乎有些疑惑:“不是什么?”
他声音低沉,带了点哑意,钻进林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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