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跟他走了一路,一路无话,却因为身旁有这个人,他并不觉得单调,不仅不单调,甚至还生出几缕柔软的温情来。
原来喜欢一个人竟会如此,仅仅是他的气息在身旁,你就觉得像是有一个年岁的春华秋实……尽管,是即将消散的春华秋实。
“你还喜欢他吗?”秦书突然开口。
颜辞很快反应过来:“喜欢,一直都很喜欢。”
秦书沉默片刻:“真好。”
顿了顿他又道:“可惜,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
颜辞:“……”
秦书抬眼盯着他细细地看,这人眼里一派清雅温润,像是有春风明月,或许自己当初喜欢上他,就是因为一不小心瞧见了他眼里的风和月。
秦书看着看着突然就笑了,他的眼神像是在瞧他,又像是在透过他怀念某个遥远的东西:“我喜欢一个人,他很好看,很温和,很有才。”
颜辞张了张口,无法接话。
“他是一个男生,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我会喜欢一个男的。我记住他记住得莫名其妙,喜欢他喜欢也喜欢得莫名其妙。”
“我常常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瞧他,瞧他的人,瞧他的诗,也常常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想他,想他的声音和他的眼神。”
“我跟他打过游戏、看过电影、吃过饭、聊过天、做过蛋糕甚至还躺在一起睡,我为他写过情书而他也见过我的家里人,”秦书笑笑:“我的家里人很喜欢他,尤其是我的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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