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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丧家之犬(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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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12--丧家只犬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三十岁的我,丧家只犬再合适不过了。
    十七岁时,我和梅濂下定决心,将肮脏的记忆全都抛在北疆,带着银子、家人和对未来的期望,去了南方。
    十三年后,我们两手空空,拖着疲惫的身躯和相互猜忌,又回到了北方。
    桃溪乡,很美的名字,是梅濂的故乡。
    该怎么形容三十岁的我?
    真的很累了,该怎么打比方呢?
    假如,你知道河底有金子,但河水湍急,浑浊不堪,你为了生存、为了梦,憋着气沉到河里,艰难前行,小心翼翼,可忽然踩到块尖锐的石头,你泄气了,水从四面八方袭来,把你淹没。
    前路茫茫,不知该去往何处;日子重复着贫苦和琐碎,不知如何救赎。
    我知道,越到这个时候,越要清醒。
    我和梅濂达成了默契,没有把福宝带回北方,因为前路福祸未知,这个孩子留给他外祖,是最明智的选择。
    梅濂是个很精明的人,他知道自己和陈砚松仇深了,不能直接将盈袖带去洛阳,必须得依靠左良傅的权势,来震慑住陈砚松。
    他换知道,陈砚松城府极深,本质是商人,时刻算计着利益,不会轻易选择朝廷或者魏王。
    所以,这中间的寸劲儿最难拿捏。
    左良傅要在出任云州前见陈砚松,洛阳不行,最好的地方就是桃溪乡。
    陈砚松要以一个说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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