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的时候,正赶上致远的爹去世。
田致远在一瞬间尝尽了人间的悲欢离合。
孩子百日之后,他给了那女人最后一笔钱,让她离开,签下协议书,发誓今后不再出现在他面前,更不能出现在两个孩子面前。
从情感上说,致远这么做对那女人很残忍,毕竟是她生的孩子,不让他们母子见面,对她而言肯定很痛苦。可致远也是个冷静的人,他如果那时不处理好这件事,将来他说不定会面对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女人也是个守信誉的,即使内心如何舍不得两个孩子,最终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元水镇。
农村人思想保守,为了不让女人背上抛夫弃子的骂命,对外,致远便说是他在外面有了人,对家里这个没了感情,所以才离婚,将一切责任扛在了自己的身上。
可实际上,元水镇的人谁都没见过致远有跟别的女人接触过。
不过这一切,外人、包括他死去的爹在内都没人知道,天上地下,就只有他跟他后妈清楚。
田致远当初被学校除名,当着他后妈的面说办理了休学,要在家专心照顾他爸。别看他后妈一个农村妇女,可心思却不愚笨。致远虽不是她亲生,可从两岁就养他,也跟亲生的没差了,对他的脾性还是很了解的。
致远从小就懂事,做事很成熟、有主见,心胸宽,他不希望自己也跟他爹一样,一辈子窝在这山窝窝里,所以就算待在县城那么一个很次的中学里,他还是很努力的考上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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