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咖啡捣来捣去,又是将磨好的粉末放进一个杯子中冲泡,最后磨磨叽叽折腾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最后整好,弗伦差点被这个折腾时间的东西弄的心态炸裂了。
但是,弗伦看着烧水壶里的热水将研磨好的咖啡粉末浸透后,成功制成的咖啡芳香扑鼻,便重新找回了当初自己学习做饭时的快感。
将一杯孤零零的咖啡放在餐桌上,弗伦左看右看,横竖都感觉少了点什么东西,想出门买一些面包,但是又害怕把咖啡给放凉,但是现在又不想看书,最后,又想到自己可以去外边的邮箱取出今天的报纸,然后边看报边品味咖啡。
等到取了报纸之后,弗伦回到厨房时,便闻到了满屋的咖啡香气,虽然弗伦并没有喝过太多咖啡,但是,仅凭自己微弱的欣赏水平,还是分得清这罐咖啡不是一般品质。
等弗伦背靠木制椅子,右手拿着一份新鲜出炉的特里尔日报,左手端着芳香扑鼻的咖啡时,弗伦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在英剧里面的男主角,在世的福尔摩斯。
可惜,弗伦可能永远变不成英伦剧中的男主角,因为他很快将刚喝下嘴的咖啡吐了出来,不是因为咖啡的滚烫,而是因为咖啡中浓浓的苦涩味道,而滚烫使得苦涩更加浓郁。
幸好没有将报纸打湿,要不然弗伦只能去就着湿湿的报纸,去认清那些模糊掉的铅字了,擦干自己那么狼狈的痕迹之后,弗伦看着只喝了一小口的咖啡,脸上皱的比喝了咖啡还苦。
“倒?不倒?”弗伦心中有些碎碎念,但是很快弗伦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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