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是被饿了很久。
路爵正奇怪着,结果没多久就看到这匹狼的真面目。
饿狼一看年龄就已经不小了,毛发干枯没有光泽,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现在微微有些焦黄。它的脖子上长着一圈银色的毛发,环绕着它高昂的头颅,离远了,看上去就像是戴着一条洁白的围巾。
他中午找路时出了趟门,返回的途中饿狼尾随了他一路,欲望直勾勾的写在它森绿色的眼睛里,但是却始终跟路爵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每当路爵回头,它都会往后连连退步,等路爵回过头时再次悄悄的靠近。
进行着慢热的拉锯战。
野外生存的经验告诉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会见到人类就直接扑上去撕咬攻击,因为人会反抗,有猎.枪,是他们最大的天敌。
它们一般会默默的跟在人们身后,找寻到他们的住所,然后等夜晚人们酣睡,放下戒备之时,再狠狠地扑上去,用尖锐的利齿一口咬断他们的脖颈。
从发现这匹饿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备,晚上没睡帐篷,坐在吉普车车厢里,把门给关严实了,脚底下踩着把防身用的猎.枪,心想,再敢来的话,老子一枪爆头。
没成想这狼表现十分怪异,每次都是在他帐篷前转悠,躲在石头后面偷偷观察他的活动,却迟迟不肯有什么行动,一旦偷窥被路爵发现后,就匆匆跑开,迅速消失了。
路爵非常纳闷,这傻狼,难不成在跟我玩捉迷藏呢?
欲擒故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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