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我的老攻失忆了[快穿]

分卷阅读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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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件好事情。

    “统统,死兔子是不是不如活兔子值钱?”一二三只兔子,小狼逮的,都被咬断了脖子,“活兔子可以养起来然后生小兔子,不过……”

    秦曹扬起一个大笑脸,“小狼你好棒棒哒。”

    小狼:“嗷呜,嗷呜!”给你兔子,请你帮助照顾小主子。

    小狼:“嗷呜,嗷嗷唔!”我和小主人不是吃白饭的,兔子想要几只我去抓,请一定让小主子吃饱。

    可惜秦曹不懂狼语,拍拍小狼的脑袋:“好了,别叫了,我不夸你了,别骄傲。”

    抱上宝宝,拎着兔子,天色已晚,是归家的时候了。

    十五的集会,字面意思就是每个月十五的时候赶的一个集会,几个村的人都会到集会上买东西卖东西,非常热闹。赶集要起个大早,因为路上还要花很多时间。

    家里太穷了,连个完整点的篮子都找不到,秦曹在房子里翻箱倒柜的找(并没有,因为穷的压根没有箱子和柜子,屋子里空荡荡的,桌子烂的好像不能在上面吃饭,两个凳子一个四条腿不一样长,坐上去晃荡晃荡,另一个就厉害了干脆直接少了一个腿)。找了好久,恨不得把地都撅了,也没有发现好把这三只兔子装起来的东西,只能搓了条麻绳,把兔子绑起来方便一路上拎着。

    天还未明,秦曹就出发了,去早了才能占个好位置。孩子背着,小狼和兔子一条麻绳牵着。

    小狼愿意被牵着?废话,当然不愿意啊。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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