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用说了,我一定会让你刮目相看的!”竟然看不起小爷?“要是你爬上了这张床,又怎麽说?”沈乐恨恨地扯动衣服,一屁股坐在床上。
“今晚请你吃好吃的,算是庆祝我慧眼识珠,你旗开得胜。”
“好!睁大眼睛看著吧你。”为了证明自己,为了这顿大餐,小爷我拼了。
沈乐已经脱得只剩内裤了,今天他穿的是纯白的棉质内裤。他匍匐在金色的大床上,望著王宇的眼睛,舔了舔唇,故意放轻了声音,“老板,这床真的好舒服,您不来试试吗?”沈乐扭动著腰肢,露出一副享受的模样,不时用脸轻蹭床单,“柔软,温暖,老板您不试试吗?”
王宇看著沈乐微乱的头发,红润的嘴唇,似乎被诱惑了,往前走了一步。阳光好像给沈乐插上了一对翅膀,让他看起来像误入凡尘的天使,王宇甚至能够看清他鼻尖的细汗,皮肤的毛孔。
他想让他更堕落,沾上凡尘的颜色。“把手指含在嘴里,想吃棒棒糖一样,舔它。”沈乐有点疑惑,却还是照做。他把食指放在嘴里,吸了两口,然後把它拿出来,伸出舌头舔舐。
“不好吃?”沈乐撇撇嘴,真搞不懂为什麽小孩儿喜欢吃手指。
“想要好吃的?多放几根试试。”
多放几根还不是一样。沈乐又放入一根中指,照之前的做法,吸吸舔舔。“不要了,不好吃。”
“是吗?要不试试我的。”话音未落,沈乐的嘴里就被塞进一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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