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炎把眼镜折了起来,冲着林珊笑笑:“看来我来早一些的决定是正确的,不然让女士等人挺不礼貌的。”
林珊看着他好几秒没说出话来,因为眼前的赵炎和平日里差距太大了。之前林珊对他的所有印象,基本都来源于在拳馆中的几次相遇。那时的赵炎要么就是一身宽松运动装,要么就是赤裸上身的搏击装扮。
然而今天来赴约,赵炎自然不会穿运动装。他此时上身是一件tomford的休闲西装,颜色非常有特点:领口和袖子是黑色,而身体位置则是近似于青铜器的孔雀绿,这种颜色不扎眼,却又在人群中具有极高的辨识度。因为是休闲西装,里面并不是衬衫领带,而是一件纯黑色的毛衣。唯一的点缀,是胸前那枚ehearts的银色十字坠饰。
深色的休闲裤偏瘦,脚下是一双tod’s招牌式的豆豆鞋——这种鞋身材差一些的人很难hold住,因为亚洲人身材普遍不算高大,若是腿不够长,穿上便显得异常滑稽。不过赵炎身材没话说,加上他十足的气场,此时若是拍张照,不比专门请的模特差多少。
他的左手小拇指带了枚戒指,手腕上是一块黑色皮表带的沛纳海。
这些装扮偏于欧美,按说林珊也不会认不出来,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赵炎用发蜡做了个迥异往日的背头发型,加上茶色的眼镜,的确和以往的形象区别巨大。
“啊、我——我那个…今天来这里不堵车,我还怕来的晚呢。”
林珊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结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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