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谢莉娅这么一说也就客气的告退。
反倒是那个黑人警探意味深长的看了刑小天一眼!
多年的办案生涯让他察觉到此事的不寻常,案发现场他去看过了,没有任何的搏斗痕迹。甚至没有任何鲜血喷溅的痕迹,而受害人身上的贯通伤却足有十三处之多,据说曾经一致停止了心跳。凶手明显就是想要他的命。
要满足以上条件,那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受害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让凶手在他的身上刺出十三个透明窟窿!
问题是这可能吗?
若是不可能,那案发现场又怎么解释?
醒后没过多久,刑小天就再次沉沉睡去,受惠于现代医疗的福,刑小天的身体一日好似一日,就连主治医生都啧啧称奇,连说他当了这么多年的医生就没有见过身体素质这么好的!
刑小天的身体恢复的确实很快。不到一周就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不过半个月就办理了出院手续。在此其间那两个警探又来了一次,结果不管怎么问。刑小天都是一句话,那就是:“不记得了!”
用句扯淡点的解释就是:创后手上恐惧症!
简单一点的来说就是大脑中因为不愿意去记起恐惧的过往,而将那一段记忆自动给消除了!
很扯淡,但是美国是一个讲人权的国家,就是信这个!
再说刑小天就是一口咬定什么都不记得了,你又有什么办法?现场干净的一塌糊涂,别说指纹了,连个外人的脚印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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