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近距离看到丧尸的时候,心中的惶恐,和现在可以将马刀毫不犹豫地刺向丧尸的眼眶。
时间,真是用来磨练人最好的东西。
达米安其实情绪很不稳定,血族容易因为鲜血的味道而变得狂热,而现在充斥了他所有感官的,都是鲜血的味道。
该死,所以他才最讨厌女人了。起码,最讨厌女人的这个特征。
她肚子有点疼得厉害,轻轻用手抵住腹部,“走吧。”
达米安听到她这样说,再看到她有些变得难看的脸色,他的眉头狠狠地皱了起来。
“见鬼。”他低咒一声之后就伸出了尖牙,咬破了自己的手腕,然后将萱萱一把就打横抱了起来,搂着她脖子的手上,血还在流,但是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喝我的血,可以使你的伤口加速愈合。”
他说出这话的时候,萱萱看他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外星人。
她扭开头避过他的手腕之后,终于低低地笑了起来,“达米安,我很怀疑,你是不是真的曾经是人。”
如果真的是人类的话,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大姨妈的时候,加快愈合伤口?那个是一个正常的生理过程……哪里是什么伤口不伤口的问题。
“笑什么笑,我曾经是男人又不是女人,我哪里会懂你们这些事情。不喝拉倒,多少人求还求不来呢。”他手腕上的伤口已经愈合,脸上虽有些许窘色,却还是高傲地冷着脸。
虽然语气很是不悦,却还是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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