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别别,我自己下去。”
昨天刚来的时候,就因为吉的无厘头,大家坐了一回楼梯了。
好家伙,安尾椎骨上传来的刺痛,直到现在还难以消除呢。
石振秋可不敢再经历一次,立马加快了脚步,从楼梯上跑了下去。
一下来才发现,好家伙,客厅里的人居然不少。
不但金泰浩在,刘在石和吉也在。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陌生的欧美男子,几个人正在聊着什么。
看到石振秋下来了,刘在石立马激动地喊道:“呀,忙内,快点过来,看看这是谁。”
听到他的呼唤,那两个欧美男子也看了过来。
只一眼,其中一个明显有拉丁血统的男子就猛地站了起来,兴奋的大喊大叫。
“oh my god,伙计,我终于找到你了。天呢,上帝保佑。”
虽然是欧美男子,但个子却很矮,目测只有一米六十多。但性格很开朗外放,拥有着加勒比人的热情。
和他相比,另一个白人男子却要安静的多。
“您好,我是马克·罗森。”
石振秋愣愣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眼前这两个人,他居然认识。
废话,昨天刚刚唱了人家的名曲嘛,声音提供的资料那么完善,他岂能忘记?
先和他打招呼的那个男子,明显就是《uptown funk》的原唱布鲁诺·马尔斯,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