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方山县的国道里程为一百公里,方山县到清源村的省道里程为四十公里。如果按照限速标准,高速公路以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的速度行驶,用时为两个小时;国道和省道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行驶,用时约为两小时二十分钟。几段时间相加,用时只有四小时二十分钟。”
“可是我们还走了二十分钟的山路啊?”林威说道。
“如果凶手是位守法公民,他自然没有充足的时间去杀人。”何礼转而又解释道,“可是凶手是去杀人啊!他是个杀人犯,怎么可能让他限速他就限速呢?如果他高速公路开到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公路也开到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在四个小时甚至是三个小时内开到清源村都不是问题。”
何礼说完,林威也觉得有些在理,可是……
“可是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是会被摄像头拍下来的。”蔡学成直截了当地说,“何警官如果推理正确的话,我们只要调取高速公路上的监控就可以锁定凶手了。”
“身背两起命案三条人命的凶手,会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吗?”林威觉得案情不会如此简单。
“凶手完全可以套用假车牌或者不悬挂车牌,如此就可以规避超速行驶时被拍下来的风险。”
“可是曲文忠夫妇的关系人里,只有曲亚楠在右江市,而曲亚楠前天全天都在右江市,她是不可能到清源村杀人的!”林威仍在争辩道。
“如果凶手另有其人呢?”
“右江市除了曲亚楠,还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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