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今后十二年以内别人大卖的作品直接写出来,据为己有。
然后狂销数千万,拿遍金曲奖,登上人生巅峰。这才是真正开了金手指的重生。
但是,我在一开始想明白这一件事时,就决定了我不可能这样做。
我有作为创作者的自尊。
尽管我有良好的记忆和绝对音准,复写,串烧这些金曲对我来说比背唐诗简单。我不仅能抢先在那些原创者没有创作出这些旋律以前把他们的心血发表,甚至能加上花巧,把深藏在他们脑海里的旋律改编的比他们本来的作品更优秀。
打个比方说,我脑中直接有苏昊天在六年后的一首歌的谱子,如果现下我把它默写出来发表,这样做是不是太卑鄙,对现在的人太不公平了?
我开始写歌的时候,就决定只会复写上辈子我自己创作的旋律。由于心境不同,或许会作一些改编,但绝对不会窃取今后由别人创作的作品。
☆、bsp;5.
这个时候,由于不需要呕心沥血替程子歌写新歌,而只需要假装在呕心沥血替他写新歌。
所以我有时间看周五晚上的电视节目。
没错,就是我被换下来的那一档。年度最火爆的音乐选秀节目。
平心而论,我在这档节目的存在感,已经很火了。但是,苏昊天比我还火。火到爆。
原因不外乎:第一,他帅。第二,他粉多。第三,这第三点特征是我没有的。
惊到我下巴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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