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了。
接下来我想说说我的儿子,对,我也有一个儿子,金发,蓝色的眼睛特别漂亮,每次看到他的时候我总会想到一个人——哈!不开玩笑了,他长的像他父亲,和你没一点儿相似,但在他幼时教训他时,我总会有一些奇怪的窃喜。
他在几个月前已经入学,就读霍格奥茨,并写信说院里有一个看起来挺拽的马尔福,他具体怎么说来着?“得意的食死徒后代”——无比恰当的形容不是吗?不得不说,他性格的确像我。
说实在的,你不说,又有谁会知道你胳膊上会有那种该死的东西呢,我总记得,你低垂的眼帘和紧抿的嘴唇,一副倔强的快要哭出来的怂样,它和你将我从蜘蛛爪下拉出来时好似要“舍生取义”的表情交错在一起,所以我直觉你会做出什么重要的决定。
“你们先走,我想再……”成了你要把我们甩开时最常用的一句话。
布雷斯只是撇撇嘴(他绝对是怕自己嘴坏说出什么过分的话),我欲言又止,格雷戈里和文森特(我不是很乐意叫他的名字)更不会说什么。
你双眼放空思索着什么,然后里我们越来越远。
其实说我们抛弃了你也不为过,我父母为了保护我急于把我抛出去,作为一个混血的妻子,我远离了黑魔王,自然和你们不再有交际,而布雷斯越洋渡海,我至今没再见过他。认错这种蠢事我绝对不会做出来,毕竟我没什么错误,潘西·帕金森的决定永远都是对的。
可她大概能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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