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机不可失,我忍痛爬起,脚下生风,也不知自己怎么瞬间就跑了过去,趁狼未爬起,我一刀直插,将其中一头贯穿双眼,直钉在地,转头要解决另一头,一道凌厉刀光闪过,竟有人替我解决了。
我抬起头,狄族有名的快刀手格根浑身浴血,正对我笑。
“厉害啊孟和兄弟!”格根大声道,“咱们本来还担心你不成,如今看来却是多虑了。”
的确,此番出来,我是身手最不济的一个。我冷哼一声,抬手一刀,将扑向格根后背那头狼的前腿齐齐砍掉,嗤之以鼻道:“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我方突袭雄鹰队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因此速战速决,少有伤亡,与群狼对战却是结结实实的硬碰硬。且野兽牙尖爪利,挨它一下便是四道血口,不多时,我方人员便多多少少负了伤。不知别人,我身上除了被狼前后抓出的口子,还不小心被咬在大腿,硬生生拽下块肉来。这会儿注意力集中,痛感也降低不少,我的大腿都快血流成河了,还能带着伤一刀两刀去砍狼,只是觉得这狼一头接着一头,杀不完似的,怎么这边的还没弄死,后背又被另一头盯上了?
我且杀且动,哈丹布防时叫我在他身侧,到此时,我早已不在自己原本的位置上。我已这般伤痕累累,想到最后一次见到哈丹时,他正与狼群中最凶猛的头狼缠斗,不知他此刻如何。想到哈丹,我止不住一阵心焦,举目四望,望不到他的身影,却有一头灰色雄狼向我扑来。我正满肚子火没处撒,一脚踹在这畜牲肚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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