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猛然的,他的动作停下,看到某一页上的一行小字。
那是在图书馆,被许骏问到有什么秘密时,安愿随手写下的。当时她只想让许骏知难而退,她没能力去爱任何人,她的人生自程祈离开以后,信仰就成了恨。
可那排小字却写得极其认真,仿佛真心实意,是少女心事的含苞待放。
——我喜欢那个,听我唱梅艳芳的男人。
喜欢。这个词对于荆复洲来说,就像小时候背过的歌谣一样太过遥远。成年人不说喜欢,喜欢这个词太空泛,还不如一场翻云覆雨来的实在而确切。他经历的女人也没有跟他说过喜欢,喜欢这个字后面总是跟着那么多的花样,喜欢他的房子,喜欢他的票子,甚至是喜欢他的技术,却唯独,不是喜欢他这个人。
偏过头,昏黄的灯光里,安愿睡得依旧香甜。
陵川从来没有下过雪,即便是在深冬。夜晚的空气开始变得沉闷,兰晓坐在餐厅里吃饭,望向外面的天空。
大雨将至未至,空气里仿佛绷紧了一根弦。荆复洲走下楼时还是那件黑色衬衫,兰晓的眼神在他袖口的褶皱上微微停留,又慢慢移开。
他有事后洗澡的习惯,这么看来,他没有碰安愿。
手里的牛排被切成了碎块,却一个都没往自己嘴里送。兰晓看见餐刀上映出来的自己,那样年轻的脸,不用多少化妆品也能打扮出的靓丽。她的本钱都在这里,她连一张底牌都没有,就将自己尽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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