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了站在自己身後的对象。
被称为史密斯的男人点了点头,然後不说话了。
完了!最怕和这个人相处了,完全不知道说什麽才好!胡不适心里的小人立刻来了个失意体前屈。
史密斯是个英俊的男人,金发黑眼看起来极具神秘力量,肤色既不像很多白种人那样泛红、也没有跟随流行晒成古铜色,而是一种现在很少见的白净,身材高而敏健,给人「这人有练过」的感觉。
这样一个年轻人按理说应该相当受欢迎,可是实际上,他搬来这里已经有两年多,这栋楼实际知道他是这里住户的人,竟然只有胡不适和老乔治两个人而已!
原因无他:这个叫史密斯的男人和胡不适是同一天搬来的,只不过胡不适选在下午搬家,搬完家还拜访了所有邻居并且互相赠送了小礼物,而这位史密斯先生却是在半夜四下无人的时候静悄悄的搬进来,被东西太多、半夜才安顿下来倒垃圾的胡不适撞个正著!
史密斯先生正好住在胡不适楼上,然而两年来,胡不适头顶上的地板从来没有传来过任何疑似人脚步的声音,如果不是偶尔会传来小狗爪子跑步的嚓嚓声,胡不适几乎有种亲历恐怖片的感觉。
不过胡不适从来没见过史密斯先生遛狗就是了。
「哈~圣诞快乐,要不要来一枝花?」实在没话可说,胡不适将手里的花递了出去。
史密斯先生面无表情。
史密斯先生皱了皱眉。
史密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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