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小少爷,送你个礼物!”
那个时候,那叫罗钰霆的男人刚刚投诚,胡子拉碴没个正行,长靴上整天都沾着脏兮兮的泥巴。发给他的军装从来都穿得歪歪扭扭,纽扣也永远里倒歪斜地扣不准,最上面的两颗更是从来不扣,邋里邋遢地胡乱套着一身衣服,外头的大氅更是随意挂在肩头,一边高一边低,毛边儿还是炸开的,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坨傻壮傻壮的野熊。
就是这么一坨见不得人的东西,成天跟在自己身后,怎么甩都甩不掉,还拿着一把据说是亲手打出来的银枪,眼巴巴跑来给自己献殷勤。
“我自个儿打的!绝对好用!”
男人粗糙的大手一巴掌拍在他精致整洁的军装上,那时候他立刻皱眉,看都没看那把破枪一眼,转身就走。
“哎嘿!咋又跑啦?嫌我就说嘛,骂我也成啊!别跑啊小少爷,等等我!这枪真心不赖哒……”
——怎么都想不到,那时候连看都不屑看一眼的破枪,最后却跟了自己四十年,临死都紧紧抓在手心里,一秒钟都舍不得放开。
更想不到,本以为再也触摸不到的东西,居然就这么毫无预兆地,隔着一层玻璃再次出现在他眼前。
【四管白银上膛手枪,是为付司令随身用枪,由罗司令亲手打造,于1906年赠予付帅,此后与其一生相随。】
付理看着那银枪下面的说明文字,连陆云叫了他六七声都没听到,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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