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仲满脸悲色:“然也!”
“那他们的尸首呢?”
任仲怔了怔:“尸首……亦尽数被匪徒们劫去了!”
孟良军这下不依了,说他五十个属下战死,他还勉强可信,但连尸首都见不到一个,他半点都不信。
太平县境内的匪伙,孟良军也是知道的,哪里会有如此猖狂的山贼?
连几十具尸首都不放过,除非是几百个强盗的大匪伙。
而他很清楚,太平县根本就没有这么大规模的匪伙。
“你说,这伙匪徒现在何处?我要亲自带兵将其剿尽杀绝!”孟良军故意道。
任仲却道:“他们……现已逃遁,去向不明!”
“方正!尔敢欺吾!”孟良军一下子炸毛了,怒拍桌子。
任仲,字方正。
人说字如其人,但任仲却并不方正。
这事儿他做得太绝了!
任仲只能任由孟良军发脾气,他理亏在先,就算孟良军给他几个大嘴巴,他也得忍着。
孟良军在任仲这里暴跳如雷,一跳就是一整天,
但任仲却心里有数,知道这件事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只因两人同样的火爆脾气,说话也投机,因此他与孟良军私交甚笃,好的时候恨不能钻进同一个被窝里,干起仗来的时候,又恨不能将对方生吞进肚子里。
闹归闹,最后还是一样没事。
也正因为此,任仲才敢找孟良军借调人手,换了别人,打死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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