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了随手抓的一个玩具解闷,更像是沉思。
五指慢慢地滑进鹿隐的指缝,他立马抓紧了何梦的小手,十指紧扣在一起。
一样白皙的肤色,鹿隐的手指骨节分明,又细又长地如葱根一般,相比之下何梦的显得短小许多,看起来软乎乎的。
鹿隐很喜欢捏她的手,滑滑嫩嫩的跟小孩子的手指一样。
团团和嘟嘟还在襁褓的时候,他就特别喜欢伸一根手指过去,硬挤进团团嘟嘟握着的手心里,让他们抓住自己的手指。
那种感觉很奇妙。
后来牵着何梦的手,也会感觉好奇妙,一个是被两个亲近的小生命抓住,一个是抓住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鹿隐一直牵着她的手没有松开,到了领证的地方,没有去排长长的队,有一个人专门来迎他们,但是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目光也没有往他们身上瞟过一眼。
要拍照了,何梦有些紧张,白色衬衣最上面的扣子一直系不上。
不知何时鹿隐到了她的身边,一边笑着问她怎么这么紧张,一边给她系扣子,系好以后就在换衣间里吻上了。
何梦被按在男人的怀里吻得七荤八素,出去的时候一张脸粉扑扑地像水蜜桃,嘴唇微微肿着。
“……”洛明笙真的没眼看了,怪不得换件衬衣两个人能换二十多分钟。
鹿隐这个老畜生真是随时随地不做人。
“拍照了妹妹。”鹿隐笑得满面春风,拉着她的手坐在镜头前,夸道:“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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