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沉默过后,季澜蹲下身来把正往黎叔手中袋子上扑的靳球球抓回了屋里,又别别扭扭的把放在一边的拖鞋扔去了门口。
靳球球的猫粮是从宅子里直接带过来的,没吃完的生骨肉和罐头勉强坚持了一段时间,但日子稍微一长,被黎叔养叼的靳球球就开始不好好吃饭了。
季澜努力将他放黎叔进门的原因归结为关心靳球球,但事实上,他和靳球球一样,被黎叔常年养叼的胃口显然不能满足于自己那点三脚猫功夫。
季澜的厨艺不好,家里以前一直是黎叔管伙食,他最多帮忙洗个菜刷个碗,真要论起煎炒烹炸的功夫他可能连靳寒都比不上。
他选得公寓在近郊,周围没有什么大型商场,也没有几家像模像样的饭馆,他靠挂面和菜市场里买回来的咸菜过到现在,前几天倒是试过煎两条鱼吃,但他控制不好油温和火力,最后还把房东留下的炒锅给搭了进去。
靳球球远比自己的主人实诚得多,它一路尾随者黎叔钻进小厨房,两条前爪搭上黎叔的脚踝轻车熟路踩了两下,圆溜溜的瞳仁在日光的照射下变成一条细线,黎叔拿起厨房角落里那个黑乎乎的炒锅冲它扬了扬眉,靳球球立马将毛绒绒放尾巴甩向季澜所在的方向,显然是眼皮都不眨的就把季澜给卖了。
猫这种生物永远令人难以捉摸,明明前两天还焦虑过重的时刻赖在季澜怀里一步都不肯挪,现在就能为了一顿猫饭而把主人卖得干干净净,季澜红着耳尖弯腰伸手去把它捞回自己怀里,搂在猫肚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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