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念恒坐在他的副驾驶座,因为懒得回自己住处拿衣服,他穿的是程霄的衣物。居家日常的衬衫长裤,穿在他身上大致合身,对比程霄的流氓气质,同样的穿着放他身上平白多出一股书卷气。
黑色烤漆的跑车在街道上疾驶,从高楼林立、街容清洁整齐的商业区来到城南贫民区。
这里的楼房层层叠叠,大部分都是用劣质建材毫无章法地搭建,不断扩增的建筑遮蔽日光,新楼压旧楼,使得街道更加窄小。如果不是对这一带地形十二分熟悉,根本不可能驾车在错综曲折的巷弄间穿行。
一进贫民区,车速就被迫减缓。不时有几个全身脏兮兮的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观望。
程霄一手扶方向盘一手夹着菸,嘴里喃喃抱怨:“也亏你想得到,居然得跑到这种地方来。”
“没办法。我呢,其实是个挺念旧的人。”李念恒专心致志观察窗外的景色,经过一间脏乱阴暗的蒸饺店时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哎呀真怀念,当初在这里偷东西吃总是被老板追着跑十几条街。”
“你还笑得出来?那个卖饺子的大叔下手可狠了,你哪次不是被他揍得爬不起来?”程霄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在看神经病似的。
“是吗?”李念恒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样子。“老板揍人疼不疼我倒是忘了,只记得他家卖的饺子特别好吃。”
尤其是那会李念恒只要挨了揍,程霄就会把自己偷到的吃食分给他,这样一来就算挨了打也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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