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绒外套让他显得容光焕发。他同时——柯提斯不得不注意到——穿着条剪裁贴身到不雅的裤子,衣料紧贴在他的确实美观的肢体上,却使他的肌理棱线过于分明。天啊,这家伙对自己的品味还能再露骨些吗?
“诗歌的艺术?”他重复道,看到霍特夸张地扮出绝望的样子,摇了摇头。
“我有幸参与了编辑爱德华·利瓦伊最新出版的诗集。”达希尔瓦停下来,期待地看着他。柯提斯茫然地回望。达希尔瓦不着痕迹地翻了个白眼,“那位片段派诗人,难道您没听过——?当然没听过。好吧,天才总是孤独的。或许吉卜林的《营房谣[1]》才是您的精神食粮,它应该更符合四肢发达男人的品味。那些都是有‘正经押韵’的诗,这说法我已经听过好多遍了。”
他向阿姆斯特朗夫人优雅地挥挥手,然后飘然离开了,留下柯提斯在原地瞠目结舌。
“这么多——”他没说下去。
“下流的拉丁基佬里,”詹姆士·阿姆斯特朗帮他讲完,精准得无礼,“这位还真是别具一格。说真的,苏菲,你干什么邀请他——”
“他本身就是位诗人,你知道的,”阿姆斯特朗夫人道,“聪明得不得了,而且又新潮。”
“他还俊俏得不得了呢。”芬内拉·卡鲁斯补充道,并娇羞地看着她的同伴,“不是吗,帕特?”
“就怕金玉其外。”莫顿小姐毫不留情道,“你问我的意见,我只会说他太能显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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