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共犯,除了那个判决书猪头把共同正犯也当作广义共犯外,我们一般认为狭义共犯只有教唆犯和帮助犯两种。
也就说广义的共犯包括共同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
」老师在黑板上写着分类概要。
「直接正犯当然是自己实行犯罪构成要件的态样,那什麽叫做间接正犯呢?简单讲,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老师边讲边双手一摊作出莫可奈何的动作。
「间接正犯的定义一直是刑事法学上很大的争议,因为会牵涉到一个人的行为到底是正犯还是共犯的判断;如果是共犯是得减轻其刑的,所以必须要对间接正犯作出完整的定义;而我们在刑法大修后,竟然还是没有对间接正犯作出定义,天啊!」老师双手五指大开,抓了抓头皮,既感到对立法诸公素质低落的无力感,自己现在身心又疲累不堪,她一脸无语问苍天的崩溃貌。
「国内传统对间接正犯下定义时,共通的特徵是被利用人不成立犯罪,而他人利用这个被利用人实施犯罪,那个他人就是所谓的间接正犯。
」哇靠,那如果没有间接正犯的概念,那一些高智商的变态就可以假手他人犯罪而横行无阻了,间接正犯的概念果然很重要,我要好好听清楚。
「老师先喝口水,你们先想想看,要怎麽利用他人不犯罪的行为实施犯罪?」老师说着就拿起保温杯,小心翼翼不让口红沾上,低头啜饮着茶水。
嗯,我能想到的只有利用无责任人犯罪的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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