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中间三天的缓冲消化,二人也谈不上寻死觅活了。
尽欢那天晚上变卖了自己的首饰,换了一点钱,唯独留下了那支发簪。
她把阿丧唤到身边,取下筷子给他拢好簪,说道:“这个簪子是我爹娘给你的,当初把你请到家来照顾我,算是个见面礼。咱们从小一处长大,交情比三百两要深得多。这东西我无论如何不能当了,倘若有一天你寻得一份好差使,便留着做个念想。”
阿丧感动极了,跪在她面前,道:“当初家里穷,卖儿卖女,是老爷夫人赏口饭吃。姑娘待我不敢忘,我以后只愿好好伺候姑娘,报答姑娘这么多年的恩情。”
尽欢嗯了一声,有如此忠恳的朋友,宽慰不少。但是心里的愁闷仍旧难以消解——她科举落榜,经历了一场应试后,觉得自己并不适合这种考场。本来是想拿这三百两银子打通关系,争取谋个差使干干,如今横生枝节,银子打了水漂,计划亦泡了汤。
夜里她睡不着,脑海里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早年自己去荆楚夏口求学时与她同住书塾的有两个姓朱的同窗,这两个人家大业大,都是当时上学时数得上的有钱人。
如果自己去她们现住的洛州拜访,说不定能借到些钱。
她把这个想法说给阿丧听,阿丧惊得嘴巴像吞着一只鸡蛋,连连劝阻道:“使不得,姑娘去岂不是自取其辱。”
原来尽欢读书时看不惯那二人日日沉迷声色犬马还影响她学习,常常对她们冷眼相待,甚为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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