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后,连带着世子也被改封为太子,而原本的端王爵位便无人承袭,不得不从旁支远亲中寻找继承人。
当然,如果皇帝执意坚持,也不是不能从自己的子嗣中选择一人继承端王爵位,但那与出继并无不同,面子上也不好看。
毕竟端王继承皇位已是出嗣,若再以亲生子承爵,等同以一人血脉占据皇室嫡出与端王两房传承,除了贪得无餍还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形容,所以即便法律规定并不严苛,但这一步皇帝不会走,太子也不会做。
载镕与对方交换了条件,唯有在签署协议,答应两项约定后,才能得到继承爵位的资格。
一是与太子认可的人选联姻,二是拥有血脉相连的继承人。
在继承爵位之后,依据协议,载镕必须在十年内达成上述两项条件,才能继续合法持有端王府的爵位与一切资产,否则十年约期一到,他必须放弃所有权利,将爵位拱手让人。
对方的条件开得很宽松,十年时间是看在他今年才十七岁的份上,即便必须与太子指定的人选联姻,但太子事前让他看过资料,暂定的联姻人选多达五十人以上,(交往)物件不拘男女,选择空间相当大。
太子显然也对他进行了一番调查,知道他可能对同性更感兴趣,所以联姻(交往)物件有三分之二都是男性。
载镕没有多想,很快便签下了协议书。
如果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他会考虑得更加周全一些,不过他心知肚明,自己不该讨价还价,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