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没遇到我,你总不能冒着雨跑回来做饭。那样真是比保姆还惨。”
莫筱夏想,有的人虽然什么都有了,可依然执着又可怜,比如眼前这位,对过去念念不忘。并且有意无意的想刺激她,可是,她毕竟是个冒牌货,所以对这些事情并不往心里去,依然十分天真的笑道,“没有啊,给他做饭很幸福啊,那能跟保姆比吗?”
莫筱夏很自然的说完这句话,心想,完了,她真是脸皮越来越厚了,说起情话来也游刃有余仿佛老手。看着林夏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她又有些同情,不过是段放不下的过往,这样互相折磨真的好吗,“你跟江城曾经很好吗?”
林夏没想到她会突然这么问,一愣,差点闯了个红灯。一脚急刹车,脸上有不易察觉的慌乱闪过,垂下眼笑了,“江城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我在舞台上朗诵普希金的一首诗。”
林夏顿了一下,又说,“他对我一见钟情。”……
莫筱夏笑着从车上下来,手里还捏着把林夏给她的雨伞,只是因为过于气愤,摁了半天才把伞撑开,身上已经湿了半边,她故作镇静的跟林夏告别,看着小车越走越远,然后气哄哄的踩着雨水进了小区。
普希金。
一见钟情。
保姆。
莫筱夏简直气的肺都炸了。虽然她确实跟保姆差不多了,但也不能从情敌口中说出这样的话啊。
一进家门,她就顾不上生气了,因为她要开始做饭了,汤要先煲,于是第一件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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