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车牌号的车辆,是一辆专门跑专车的小型汽车,当时车主停车时候,把手机落在了车里,被这个偷车贼盯上,所以顺带着手机也被偷走。据他交代,刚上路就发现手机上有接单提示,他接了单,碰到了陈记者,临时起意想要谋财,在追逐陈记者的途中,想要去后备箱找棍棒之类的东西,却没想到发现了那具尸体。关于他的这些口供,经我们调查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和其他证据显示,比较属实。”
听完郑卫东这么说,我心里也瞬间恍然大悟。原来那天夜里,是我运气不好,碰到了个想要谋财的偷车贼。
并且恰好,这具被剥了皮的尸体,就在这个偷车贼偷到的车里面,而且还刚刚好被我给遇到了!
这他妈的简直是太巧合太巧合了!
不过,既然这具尸体不是这个偷车贼干的,那会不会就是这辆车的原主人是凶手?!
我向郑卫东提出了我的疑惑。
郑卫东摇了摇头,道:“我们也对原车主进行了例行询问,但是原车主现在在上海出差,这辆车已经在地下车库里停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这一点我们也经过证实。但法医对尸体的检测来看,这具尸体被剥皮的时间,不超过三十四六个小时,所以说,原车主的嫌疑可以完全排除。”
“那地下车库的摄像头,就没有照到有人把东西放在车的后备箱里吗?”我再次问道。
郑卫东眉头紧皱着,道:“这也是我们一直没有想明白的一个点。被偷盗的车辆和车牌,都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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