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只不过是种物件,连人都称不上。
第一次被契爹带出门做生意,我当然被打扮得风光亮丽,原本就长得好的脸蛋更是被抹上时下最流行的妆,坐在马车裡都有人从窗外看呆了。
能帮契爹多吸引他人目光,我也觉得很自豪,见著了契爹的客人,只要契爹要我笑,我就露出甜甜的笑容,满意的看到他们红了脸。
契爹要我斟酒,我也乖乖的帮忙斟酒;契爹要我喝两口,虽然我不爱酒味的苦涩,还是努力的喝了几杯。
后来,喝得天旋地转,感觉契爹压在我身上,大手不断地上下摸弄,我也很合作地主动褪下裤子,让契爹找到入口插进来捅捅弄弄。
这档事,弄习惯了,就算身体吃不消,或多或少出点血,也不是忍不下去的事。
慢慢清醒过来,我瞧见……眼前横躺著休息的男人一头黑髮,不是契爹。
我吓得跳了起来,床单一拉便跑了出去,契爹还在外头小房间喝酒,我抖著身体抖著嘴,正想要跟契爹解释,我没有背叛契爹,我喝醉了根本不知道是谁把我带去后头房间的。
可是,契爹先开口了。
他说,干得好,小玖。
他说,就知道我最会魅惑男人了。
他说,我的一晚换来了一笔好生意。
我,与契爹,是金钱结的契。
契儿算什麼?连人都不是。
从那之后,契爹又陆陆续续带我出门做生意,我想我的軔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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