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刀肉”的本意是指那种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的哈拉皮带板筋或劣质肉。引申意思是指是形容那种死皮赖脸、纠缠不清的人、怎么说都不听的人。
这么一说“滚刀肉”就不仅仅是个外号,还是一种职业的象征。
“滚刀肉”这个人在没有当土匪之前确实是凤翔府北门卖肉的。
明朝末年,陕西连年大旱,时间长了百姓早就是要啥没啥了,凡是能吃的都吃完了,凡是能喝的也都喝光了,凡是能够维持生命的一切东西只有想不到,绝对没有做不到这一说。
该吃的吃完了,该喝的喝完了,就连地里的“观音土”都吃光了之后,便到了人吃人的时候。
最初
吃人的时候还是比较含蓄的,叫做“易子而食”,说白了就是先吃孩子,小孩一旦出门,一眨眼就没了。
没了是真没了,不是走丢了。
走丢了是失踪,还有找回来的可能。
没了是被人吃掉了,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但陕西就那么大,人口就那么多,面临饥荒,就是天天生孩子也不够吃。
没有孩子吃了该咋办呢?开始吃大人。这个有些困难,毕竟大人都是有力气的,对付不了,还有可能被吃掉。
于是便诞生了“人肉市场”这一说,也就是说几个人合起来把一个陌生人打死,吃不完之后便放在“人肉市场”里交易,顺便赚点银子。
“滚刀肉”本来就是一个杀猪卖肉的,世道如此艰难,哪有猪羊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