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的手摊开,里头赫然有两根土黄色的毛,就躺在阚泽的掌心上,显然是刚才土拨鼠身上被司景薅下来的。可怜的小土拨鼠,都快被司景给薅秃了。
司景收回爪子,也有些心虚。他垂着脑袋,过了好一会儿,才又慢慢抬了起来。
桌上还有阚泽今天带回来的写真,是之前拍的。封面上的男人没看镜头,露的更多是侧脸,下巴的弧线愈发明显。
丹凤眼,远山眉。生的冷淡雅致,瞧起来好像不食人间烟火。英伦风西装一裹,千年老草也被裹成了雅痞,金丝眼镜在修长的手指间漫不经心拎着。
司景瞧着那张脸,莫名又有些不得劲,心里头不知在乱七八糟想些什么。他干脆直接踩上去,把那张脸遮住了,权当没看见。
可真看不见了,又觉着空落落。
司景重新把爪子移开了,毛尾巴扫了扫,舔舔嘴唇。
阚泽暴露了身份,便愈发不加掩饰了,这几天光明正大地把分盆弄出来代替自己去上班,只有偶尔有非得亲自去不可的工作,才会自己过去。虽然都知晓了彼此是妖,可若真的说起来,相处模式也没怎么变。
司景仍然当着他吸草的小祖宗,阚泽也仍旧是吸猫的铲屎官。只是夜里叶子蹭蹭蹭往猫崽子身上卷,非得被猫崽子挨个儿拍上一爪子,才老实。
至于之前的事,说真的,并没让司景困扰什么。
他说到底,仍旧是只猫。人的道德约束虽然起作用,却依旧有生物的本能在。春天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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