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掀,往前边凑了过去,打开了手电筒。
走到了案发地点,算是看清了。这里确实是真正的案发现场,发生的还是凶案。一只野兔,喉咙被咬坏了,虽然还睁着眼睛喘着气,也是没得救了。
刘富贵刚想将这只野兔给抓起来,就感觉在不远处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他的汗毛都有些发炸。
这是一种感觉,然后他就直接将手中的手电扬起来,对着那边照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啥动物,反正就凭他现在的眼力都没有看清。只是恍恍惚惚的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消失在了夜色中。
刘富贵看了看兔子,心中有些无奈,自己这也算是打劫了吧?就是不知道被劫的是谁。看那个个头好像不小,能够将这只兔子轻松摆平,这个战斗力也不低。
他最先想到的是狼,给他自己都吓一跳。都没敢多想,将野兔拎起来就往回跑。自己搅和了人家的买卖,肯定是会被人给惦记上的。现在你不跑,还等啥?
跑回了大棚,还侧着耳朵听了听,想看看有没有被人家给跟踪。
还好,除了风雪声,也没啥别的动静,刘富贵这些有时间看手中提着的这只野兔。
个头不算小,足有五六斤。与家兔相比,野兔的脑袋要小一些,身上的被毛颜色也是黄色居多。看着这只野兔,刘富贵那是开心得不得了。
这也是野味儿嘛,还是送上门来的野味。不管刚刚被吓跑的是啥了,以后有机会再报答它的送兔之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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