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头是汗地望着他。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伸手探向侯爵的额头,想查看一下他的体温状况。
他一手支撑着地,一手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手帕,颤颤悠悠地将我额头的汗拭干。
我看着他,一瞬间泪水竟汪在眼眶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但他却刻意逃避了我的目光,不顾阵阵痛楚,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仆人们把野猪捆好。
哈斯和约翰找来两根很长但韧性极好的木头,绑上结实的帆布做成一个简易担架。一个男仆依了侯爵的命令,拿来一瓶酒,用刀尖挑开瓶塞后递给侯爵,他一连灌了好几大口,脸上这才有了些许血色。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伤者应不应该大量喝酒,不过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们似乎都是靠喝酒或在伤口上喷酒来止疼的。古代的医疗条件很落后,更何况还是在这荒郊野外?希望酒精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暂时缓解一下疼痛。
我望向侯爵,虽然身负重伤,但感觉他了结了心头一个大愿,所以兴致仍旧很高。他对救了我的事情只字未提,看到那头亲手干掉的野猪,脸上洋溢出孩子般的笑容,仿佛他并非为了救我而主动冲向那头狂暴的野兽的。
侯爵跟我说,要把野猪的头颅挂在城堡大厅上。可以看出,他对此次狩猎的成果颇为满意。
男人都是贪玩的孩子,无论哪个历史时期都一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想。他们永远沉迷于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惊险游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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