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办公桌上,刘忆低着头,却并没有工作。
因为他正在想要怎么撩m......仔。
其实他对于性别这种东西从来都不在意,也不会说歧视同性恋什么的,所以知道自己喜欢白昊时也没有什么关于抗拒的反应。
或者说,他从来都不觉得爱情这种东西会发生在我身上。
看着大街上和公司门口的情侣你侬我侬的,刘忆只觉得乏味。
甚至不理解。
只能说他从来都很冷漠,或者……冷血。
很多混黑的,在第一次杀.人时,都会害怕,甚至……手抖。
有些更是连杀.人都没试过。
但是刘忆不一样。
他可能连自己第一次杀人的经历都忘了吧,当年的他十六岁,穿着校服,戴着面具,当时的他没有能力拿到枪。
就赤手空拳地,硬生生地,把人揍死。
而第二次,则是拿着一把刚削完水果的水果刀,像飞镖一样的‘扔’到那个人的腹部。
眼睁睁看着他,失血而死。
大概他也没想过会成功,毕竟飞刀什么的,有点夸张,所以投中的当下顿了一下。
不过看着那个人倒地挣扎着,他回归了慵懒的状态,嘴角还挂着笑。
如果是但是帮派里的人,一定很熟悉刘忆这个样子。
毕竟和普通人不一样,刘忆的杀戮的来开始永远陪着慵懒。
戾气若隐若现地,但是看着那个人一边笑着,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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