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里隐曾经是部落里最强的兽人,可以一天打猎三头长毛象,两头大雄狮。」
「曾经?可他现在??」
「他的右脚废了,救不了,只能靠木杖走路。」布沙书微微叹息。
「菖蒲说这是因为他才??」
「大概吧??好几年前,菖蒲要出外采药,里隐跟着出去保护他,本来跟平日没什麽两样,只是回来时途中突然有近半百只屍人出现,里隐虽保存了二人性命,安全回来,可是脚废了,菖蒲腹中的孩子也没了??」
听到这里,青伦不禁心酸起来,怪不得菖蒲总是一脸哀愁,原来背後有这麽一段故事。
「屍人这麽可怕,你们就没想过用什麽方法让他们一举被歼灭麽?」青伦问。
「我们杀他们都来不及了,哪还有余力研究它们??」虽是这麽说,但布沙书的脸上似乎不见过份的忧心,像在诉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一般。「它们神出鬼没,也没有固定的部落,我们只能见一个杀一个,直至杀掉最後一只。」
「没关系,以後有我在,我会帮忙杀死这些害人不浅的怪物!」青伦握着小刀,下定了决心。
半晌,布沙书才反应过来,「青伦??你决定留下来了?」
「嗯,你说想要我留下来,我便留下来吧,其实这里也没有什麽不好,其他人都对我很好??」
青伦未把话说完,便被布沙书大力拥入怀里,只听他兴奋道:「你说你喜欢流浪,等我好一点,我再和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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