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还管束不到,正适合我们生存。
爷爷是政界的人,因此,我慢慢涉足房地产,在现今的时代,房地产几乎是一个国家经济的支柱。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哪里说话都很有分量。
我很少在媒体前露面,每周都开一次会议,有什麽指示直接传给部下去执行。我大多数时候都在自己的别墅里,偶尔去酒吧发泄一下欲望。我也有几个朋友,不过我们很少相聚,但当一方有难时,其余的都会尽所能帮助渡过难关。
碰到那个小懒虫是在我的酒吧里。那天,刚和朋友聚完会,他们一个个走了,我还未走,就在包房里静静坐著。突然,她从门外像是被什麽人撞了一下跌了进来,朋友走时门没有关紧,她就这麽坐在地上,靠著门,一只手撑著地面,脸颊泛红,两眼迷蒙,嫩唇微微张开……一下子,我下身紧绷起来,该死!第一次有人这麽轻易勾起我欲望。她虽然穿著学生制服,我却下意识将她定义为酒吧女,穿著制服,不过是一种流行的制服诱惑罢了。我招来负责人,要他半小时後送她到最近的酒店,开了一间上房。那晚,真是一个销魂蚀骨的夜晚啊!她很热情,我进去时,她赤裸著娇躯,一手抽插著小穴,已迫不及待地自行开动。我一向不喜欢太过淫荡的女子,可是,却不讨厌她,反而被她挑起了深沈的欲火。那晚,她很热情,缠著我要了一次又一次,筋疲力尽,我一直以为是她酒醉关系,或是天性本然。
第二天,她一醒来就尖叫,很吃惊地望著我,我有些不悦,以为她是太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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