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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余余跟着进了堂屋里,只见有个男人坐在椅子上,他弯着腰,手捂着肚子,但是坐姿和寻常人不同,即便是弯着腰,他的双腿依然很规范、工整。是的,规范和工整。换做一般人,如果身体不舒服,肚子不舒服,双腿一般都是有些无力的垂着,即便不是这样,看上去也是有气无力的。而他却不是。
这种姿态,林余余见过,在当年军训的教练身上。这是……一名军人。虽然不敢确定,但是和那位教练在气质上、在姿态很相似。
在现代,每个公民,除非是法定情况无法履行的,都需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这个服兵役的义务并不是说要你去当兵,比如上学的时候参加军训,也是一种服兵役的义务方式。
林余余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军训了三次,初一开学前、高一开学前、大一开学前。她没有想到大队长家会认识这样的人,而且,看这个人的眼神,也不像一般的士兵。因为在她进来的时候,对方看着他的眼神很锐利,像要把他看穿似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见过这个男子。当日她和阿牛叔在国营饭店吃面条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在隔壁,正在跟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说着孩子失踪的事情,后来她去端面了,等他回来,他们已经没在说了。
按照当日的话,这个男人是来在寻找家里失踪的孩子,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而他,不是本地人,那么他出现在这里是?
不仅林余余认出了温贤,温贤也认出了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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