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之前贵社员工发来的邮件里,意含的威胁恐吓已构成违宪行为。望贵社员工悬崖勒马,切勿在违法犯罪边缘徘徊试探。
如警告后不改,我方保留通过法律等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电脑屏幕上,一行行文字跳动着出现。宋一一面编写回应邮件,一面与站在一旁观看的言叙解释。
“我们生活在这片土地,最能依仗的武器永远是法律。尽管它有时不能给予最完备的保护,落实中也可能有漏洞;但它永远是回击那些想侵害我们个人权利的人的最好依据。一个人只有心中有法,尊重他人,守好自己法律和道德上的底线,才能问心无愧,走得更远。这就是为什么张小小的事情发生后,我对你极不赞同的原因之一。”
言叙听到这里,垂着头,半晌闷闷回应:“是我做错了。”
宋一口袋里的手机又像之前一样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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