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孩子气。前脚他扔了闹钟,后脚就后悔了。他受够了一个人逞强跟我作对,已经做好准备跟我一起处理后果。
我想象他沉浸在幻想中的样子,想象他在笔记上摸鱼的样子。我想象他在考试的时候整个人僵住,眼看着单词在卷子上乱跑乱窜,耳边响起门上挂钟突然间清晰起来的滴答声。
我逼着他重返校园念书。我那时没有细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细想他对此的感想。我只是抓住每个可乘之机鼓吹他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为了他的工作前景,为了他的未来,为了对得起他那聪明活跃的头脑。
我曾经确实相信让杰克念个学位是为了他好。但我现在也意识到了,我当时说服他——好吧,是逼迫他——去读大学的方式不是特别温柔。
杰克之前告诉过我,他想给人设计纹身图案。憋着不对他直说我认为他去干这个太屈才,对我来说太难了。有一次,我指出他甚至连个纹身都有。“你对纹身的兴趣又从何而来呢?”我问。
他不说话了。
事后我越想这件事,我就越是回想起他经常跟我谈论过别人的纹身、穿孔和各种人体装饰。他喜欢别人打扮自己身体的方式。他一直用非永久性的方式在装饰自己的身体——眉环可摘,指甲油可撕,头发也保持在可以时不时烫个基冠头的长度。
我一思及自己在他这个年纪时有多不知所措,就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逼他做出决定。真是邪门了,我三十岁以前也一直在迷茫啊。我那会儿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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