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有效——他不再只看着我,不再只听我说话,只把我容纳进生活的内部。
这狗不对头。我也不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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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颜生玉终于听话了,小姑娘也找了,求婚戒指也送了,到他婚礼上他脸糊成一片一片的,冷冰冰地和我说:“你不让我喜欢你的。”
“是我不让。”我舔着唇想解释,但是梦里都说不出话来。快乐的三四口之家已经成了传统输出模式,是和“不转不是地球人”一样精炼醒脑的广告词,只要不是**都得接受,接受完你本人快不快乐无所谓,公知快乐了你妈就快乐,事情就行了。
我拿着刀割腕,又或者阿玉压着我的手我们在一起割……我的血顺着腕子流下去,粘到手上很黏,他还过来舔,一边舔一边问我爱不爱他。
我爱他,我当然爱他,我心甘情愿和他长到一起了,他身体里哪有怪物,怪物都是我心里的。
梦醒了,麻辣烫同志正在舔我的手,颜生玉也不把它拉开,有一搭没一搭地挠它下巴,对这只臭烘烘的毛团儿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亲昵——颜生玉对除我之外的活物有洁癖,路上被人挤到手之后会搓三次消毒液那种。
起床气发作,我哑着嗓子开口:“你就看着它欺负我,你都不想管的?”
“它没欺负你。”
他帮着狗说话,行。我嘟囔着:“你就等我被它当馒头啃了你就舒心了。”
颜生玉认真地说:“麻辣烫不会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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