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而觉汗颜。
“莱曼斯——”他轻轻叫了声。
“嗯?”莱曼斯温柔回应,“怎么了?”
林叶秋却不答,微微笑着,挪出一只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反手抓住了狼爪子,轻轻翻过来端详着。
由于白狼本身体形巨大的关系,连爪子也很大,差不多有他大半个手掌那么大,四肢也很粗,不比自己的手臂大腿细小,所以爪子的形状可以看得很清楚,连一些细小之处也一览无遗。
他没看过现世中的狼爪长什么样,不过虽然同样作为犬类,莱曼斯好像和狗又有些不一样,他的利爪小心得藏进了肉垫与肉垫之间的隙缝里,倒更像猫,肉垫鼓鼓的,也冷冷的,中间部分可能因为长年接触地面的关系显得很硬,估摸是老茧,边上的部分就很柔软,就像小婴儿胖嘟嘟的手指,颜色是漂亮的粉红,也没有毛。
林叶秋试探地轻轻抠着那肉垫子周围比较柔嫩的部位,就见爪子颤了颤,也不知道是痒还是舒服,瞬间分得更开,连利爪都不由自主地露出来了些。
他想去摸摸那爪子,莱曼斯察觉了忙一缩:“别!会伤到你……”
“没事,我会很小心。”林叶秋将爪子执起来,左看右看,形状真的很像猫爪子,以试刀锋的方法轻轻滑过去,“果然很锐利……”难怪能把那蛇那么坚硬的鳞片都刮开……
林叶秋顺着脚趾往上,一路直摸到胳肢窝,突然坏心地想知道狼的腋下是不是也会痒,就去挠了几下,果然见莱曼斯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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