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喜欢,那我也去吧。”
结果等到周六,七班绝大多数人都出动了,大家合计着,人数绰绰有余,干脆弄了一个篮球比赛。
秋日的阳光懒洋洋,露天的篮球场上到处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许一星穿了一件英伦风格的蓝色格子衬衣配无袖羊毛衫,看起来像是贵气十足的小王子,他躺在看台上,把玩着贝隽城的手机。
贝隽城站在他前面,宽大的短袖短裤,露出荷尔蒙爆棚的四肢,手里轻松的夹着一颗篮球。
“我看你穿这个样子,是不想下场吧?”
许一星眉开眼笑,软软道,“被你发现了,其实我对篮球一般般,我喜欢打羽毛球。”
“那你还每次都陪我打?”贝隽城问道。
“我不喜欢打篮球,但是你喜欢呀,”许一星理所当然道,“我喜欢看你打篮球,很帅很帅,闪闪发亮!帅得我的眼睛都挪不开,而且玩什么是次要的,关键是陪着你呀!”
贝隽城揉了揉他的脑袋,把他软绵绵的头发揉得乱糟糟。
许一星哎呀一声,拍开他的手,道,“去吧去吧,他们都看着你呢,我在这里欣赏就行了。”
贝隽城笑了笑,拿着球去和宋安平他们汇合。
苗修然看他过来,拿话刺道,“怎么终于舍得过来了?”
方毅也是看贝隽城不顺眼的人,凉凉道,“人家是连体婴儿,离开一会就忍受不了,当然会拖得时间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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