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朱曾说它不太吉利,我却觉得挺好。
只是一开始,不是叫掠夺的掠,而是省略的略。
10.
想了半天,我还真没想到我是怎么喜欢上的秦非月,或许是他那张脸太好看了,又或许,是他那天向我伸出的手有点暖。
后来我想清楚了,那他妈是因为手里的血还没干。
不过不管怎么讲,带我离开勾栏院的是他,教我武学重用我让我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也是他,他对我的好改变了我的人生,相比起来,他的坏就不那么印象深刻。何况秦非月从小在魔教长大,他老爹又是那么个变态中的变态,五岁他来勾栏院收人的时候,手里头已经是沾了血的。
还是他亲哥哥的血——听说是那个变态到没边前教主让俩十岁都不满的小孩子互相斗殴,最后秦非月略胜一筹,在锁骨处留了老长一道疤。我有次无意撞见了,疤痕很淡,却很清晰,这么多年都没消掉,当时地情况肯定不太乐观。
不过比较喜闻乐见的是,前教主命短,在秦非月十六岁的时候便被搞死了,那天我特地下山去买了一坛酒,一个人喝了大半坛,然后……
然后好死不死地给他逮到了,挨了一顿罚。
这么一想,我真他妈倒霉。
不过比较值得欣慰的是,那一天,他没戴面具。
11.
十六岁的秦非月已经比我高了,他又穿着教主定制地服饰,是特别张扬的红,跟新婚嫁衣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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