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在自己身上。终于在他弯腰也困难的时候,林欣放弃了继续往身上套第十件上衣。
林欣现在看起来就像神偷奶爸里的格鲁,上半身臃肿得不成样子,下半身倒是两条细细地筷子腿。
然后林欣又把注意打在了自己的腿上。他现在就是冬天的标配,牛仔裤套棉裤。林欣原地小跑了两步,头上就出了一层汗。但上身的装备都是保命的,一件也减不了。双腿要是能灵活一些,还能和大部队周旋一会儿。于是林欣把牛仔裤和棉裤通通脱掉,换上了一件宽松的运动裤。
武装完毕,林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防御力是增加了不少,但美观度也太低了些。虽然大家不是奇迹暖暖,不需要时尚度搭配。但自己好歹还要在这学校待够四年,穿着这身衣服出去,明天就能在学校贴吧上一展拳脚了。也不是道自己接下来的外号是肥猫还是林雪,要是有人拍到自己灵活与人周旋的照片,叫洪金宝也说不定。
林欣站在衣服堆面前考虑了很久,终于从最深处拿出了那件他曾经最讨厌的衣服——他们学院的院服。
两米长的线头,脚做工,比抹布还不如的布料,再加上黑色与屎黄色的致命搭配,却明晃晃地印着阿迪达斯的logo,怎么看怎么山寨。但唯独有一点好,它非常——非常——非常——大!
曾经的林欣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连个自己装在里面,以自己现在这副身体和装束,装一个自己倒也是正正好好。再找个围巾把脸蒙起来,谁也不知道这个大胖子是谁。林欣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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